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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辦公告 - 【學生】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磨課師課程」學分申請及採認流程,請協助轉知所屬學生。
公告日期:2026-06-01 / 公告人:teacher
說明:
 
 一、學生修習本校採認學分之磨課師課程,學習成績通過可獲得磨課師課程微學分,累計達2學分(含)
   以上者,可於學期第15週至第16週向遠距教學發展中心申請採認。
 
 二、磨課師採認課程列表請參考
 
 三、本學期申請時間:115年6月1日(一)至115年6月14日(日)
 
 四、學生申請流程如下:
   Step1
    磨課師課程學分可跨學期累計,相同課名課程重複修習,僅採計1次,累計微學分數達2學分(含)
    以上者,始得提出申請。
 
   Step2
    填寫Forms表單 https://forms.office.com/r/5U9C7gtHN5 ,並上傳課程通過證明文件。
 
   Step3
    線上初審通過後,請依通知攜帶認抵申請表及學生證至覺生綜合大樓I101辦公室辦理。
 
 五、業務聯絡人:王大成先生 (校內分機2163)
 
 
資訊長 石 貴 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