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辦重要公告!
1.若同學有選修非本系必修專業科目,請特別注意是否第一次已經修過本系課程,否則不予承認學分。
2.若「流體力學(一)」未達40分會檔修「明渠水力學」,將會由教務處協助退選。
3.若重複修讀同樣名稱科目只會算一次學分。
4.大一~大三最少修讀10學分,大四最低9學分,低修同學請盡快辦理加選。
5.同學如選課異常需要加退選,請填妥「學生選課報告」(如附件),於10月6日(二)前送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辦理更正。
6.請同學注意MS teams是否有系助理傳的異常通知,若有其他問題請聯繫系辦助理曾米淇(分機2612)或至系辦E710詢問。
說明:
一、選課異常包含超修、低修、衝堂、擋修等,於加退選後,本處將寄送旨揭選課異常清單給各學系,學生如有前述情形,須填妥「學生選課報告」,於10月6日(二)前送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辦理更正。
二、學生選課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、第四目規定,「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之規定,日間學制學士班1~3年級及建築系4年級至少10學分」、「第三人生大學及30+大學試辦計畫學程專班學生每學期至少1科,至多25學分」;及第十六條規定,「若未依規定辦理加選至規定學分數者,應令休學,休學年限已期滿者,應令退學」,其餘選課異常仍依選課規則第十六條辦理。
三、業務承辦人:本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-課務業務,各項業務承辦人員一覽表,網址 https://reurl.cc/MjNRxn
教務長 楊立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