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內搜尋
系辦公告 - 【學生】轉知107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。
公告日期:2018-12-18 / 公告人:teacher

教務處 公告

中華民國1071217

教鄭字第1070000464

 

主  旨:公告107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 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位證書訂於108219日(二)開始發放。

二、 領證地點如下:

淡水校園畢業生:教務處註冊組(行政大樓A212)

蘭陽校園畢業生:蘭陽校園聯合辦公室(CL312)

三、 畢業生請於領證前先至「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」查詢畢業離校手續是否完成107學年度第1學期開放查詢日期為10712111:00起至10843011:00網址:http://sinfo.ais.tku.edu.tw/tkuGrd/(連結路徑:淡江大學首頁-學生-教務資訊-學籍-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)

1.    查詢結果為「尚未完成」者,需自行列印畢業生離校程序單,並至相關單位完成離校手續後,親自攜帶畢業生離校程序單、學生證(照片清晰可辨視、查驗後歸還學生)學生本人印章,至領證地點領取學位證書。

2.    查詢結果為「已完成」者,不需列印畢業生離校程序單,親自攜帶學生證(照片清晰可辨視、查驗後歸還學生)學生本人印章,至領證地點領取學位證書。

四、 研究生另需繳交經圖書館核驗論文正本1冊。

五、 境外生另需繳交境外生離校單。

六、 學位證書委託他人代領者,代領人需攜帶身分證件及畢業生本人之畢業生離校程序單、學生證、印章、委託書;學生證遺失者,需本人攜帶身分證及私章親自領取,不得委託代領。

七、 離校手續請詳教務處註冊組之訊息公告。

八、 「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」查詢截止日後,欲領取學位證書者,查詢離校手續是否完成請洽教務處註冊組。

教務長 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