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資格:
(一)申請人需為「農田水利」相關之學系各科成績,大學部平均成績須達75分以上,任一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以下;
硏究所成績須達80分以上,任一科成績不得低於70分以下。且品行優良者。
(二)研究所以上申請函件需檢附自傳:對「農田水利事業之抱負丶展望」之論述文章1500字以內。
(三)申請成績以已修習之全部學年為主。
(四)依教育部立案之大學 、獨立學院及研究所之本國學生為優先。
二丶評選以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專業科目 、研究所論逑題目及研究領域成績優良者優先,並須經相關課程之教授或指導教授推薦。
三、受獎者在大學部 、碩士班 、博士班各階段僅能領取本獎學金一次為限。碩士班及博士班在職生亦可申請。
博士生: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。
碩士生:每名新台幣參萬元整。
大學部: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。
四 、錄取名額 :博士生 、碩士生 、大學部各錄取若千名。依照該會決議編列之預算經費,擇優錄取。
其餘注意事項,請詳附檔。